從暴光的罰單可見,其違規事實「駕駛人泊車時,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」,違背《道路交通辦理懲罰條例》第56條2項,開罰2400元,另外,從暴光的影像可見,當時違停車輛的位置旁有擺著一輛腳踏車。
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「爆料公社公然版」發文並分享罰單,提到6月27日晚間10時12分許,他在台北市大安路一段一處巷弄民宅前接送乘客,將車違規停於紅線,人未離車,事後卻被住戶檢舉,他表示,一般民眾沒法直接檢舉違停,該住戶於是在民宅門口放置一輛腳踏車,致使他因「併排停車」被揭發。
躲民眾檢舉仍中招!屋主「擺腳踏車」反制違停 駕駛挨罰2400元
中時新聞網
李啟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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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城市昭告世界?一名駕駛日前行經台北市大安路一段一處巷弄民宅前,因違規泊車於紅線,雖未離車,但一般民眾沒法直接揭發違停,沒想到,屋主在民宅門口放置一輛腳踏車,並以「併排泊車」檢舉該駕駛,致使駕駛被開罰2400元罰單。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6004691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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